关于对房晓军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
作者:审计处 时间:2024-03-25 点击数:
根据校党委组织部《淮阴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》(党组发〔2024〕5号)要求,审计处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起,对房晓军同志自2019年7月至2023年6月,担任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如有情况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同时,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,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。
审计组组长:蒋明华
审计组成员:蒋柏松(主审)、朱玺元
审计组工作地点:审计处财务审计科
审计组联系人:胡梅
联系电话:83525832
审计处
2024年3月25日
编辑:李丛 审核人:张文华